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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要提前多久续展?
  • 嘉标网   www.jiabiaow.com   2019-10-15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一)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生效时间、到期时间都会注明在商标注册证书上,或者通过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号登陆商标局官网查询。

(二)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三)注册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的,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如需办理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各项业务可联系嘉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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