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学堂 首页 > 商标学堂
  • 网络链接商标行为正当性认定
  • 嘉标网   www.jiabiaow.com   2021-01-18

链接又称超级链接,通常指的是某网页设置图标或者文字标志,经用户点击该标志, 就会指向某目标网页的连接。网络链接引发的商标侵权行为表现为:设链者使用他人商标作链接标志,以吸引浏览者的点击,这种链接行为时常会引发商标侵权行为。

网络链接的方式较多,是否构成侵权要区别对待。如果能够清楚了解从设链网页到他人网页之间转化过程,网页内容的真正来源和商标权人指向很明确,那么这种链接方式不能认定为商标侵权。但是,如果是设链网页链接他人商标会绕过他人网站的主页, 直接指向他人子页面的纵深链接,或者设链网页将他人商标链接作加框设置,将自己的商品(服务)信息作为外部框架放在链接周围,进入链接之后也不会改变外部框架和网站名称的加框链接,这两种链接方式则都有侵权的可能。如果这样的链接让购买者产生了混淆,认为两个网站有某种关系,甚至认为是同一网站,让设链者成功“搭便车”,因他人知名商标增加了自己网站的点击率,提高了自己的交易量,那么笔者认为这种情况是可以认定商标侵权的。

[下一篇]:网络交易平台关于商标交易中的间接责任认定
[上一篇]:域名商标交易行为正当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