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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商标交易行为正当性认定
  • 嘉标网   www.jiabiaow.com   2021-01-18

网络交易是利用网络进行的商品交易活动,其本质并未脱离传统的交易活动,传统商标侵权行为在网络上的延伸主要表现为网络销售商标侵权。网络销售商标侵权行为也是网络交易商标侵权最为常见的类型。其表型形式主要是未经许可擅自在网络上销售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标识的商品,即假冒商品,该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相同或类似,或者与销售模仿、复制他人驰名商标标识的商品,如淘宝网店销售假冒产品的行为。或者在网络环境中以新的表现形式出现,出于销售其商品的目的,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作为自己网页的一部分进行虚假宣传,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和混淆,误以为是合法的正品而进行购买,从而使侵权人实现非法获利,造成对商标权人权益的损害。目前对其认定目前主要参考《商标法》第 57 条第 3 款,“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络世界中销售商标侵权比起传统销售商标侵权更多发,而且表现形式更多样,因此需要从本质上去把握, 关键是其目的是否是出于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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