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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茅台酒商标侵权案一审胜诉
  • 嘉标网   www.jiabiaow.com   2019-09-03
      8月23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黔酒业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粤黔茶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是深圳法院系统首次采用7人合议庭的形式来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
      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为中国白酒行业的知名企业,其产品贵州茅台酒和商标“贵州茅台酒”图文商标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被告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黔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黔酒业)以白酒酿造、销售为主要经营业务,注册地在贵州省茅台镇,其生产和销售的“贵州茅台镇商务用酒”为本案的被控侵权产品;被告深圳市龙华区粤黔茶酒商行(以下简称粤黔商行)为中黔酒业授权在深圳的经销商。
      原告贵州茅台主张,被告中黔酒业制造销售、被告粤黔商行销售的产品“贵州茅台镇商务用酒”侵犯了其注册使用的“贵州茅台酒”图文商标、“MAOTAIZHEN”“贵州茅台”文字商标及圆形图案商标等4个知名商标,产品的包装、装潢及产品上使用的商标标识与原告产品“贵州茅台酒”高度近似,故意欺骗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造成混淆。原告就此主张被告对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原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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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源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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